四种模式创建“平安昆明”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2日11:50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记者昨日从云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获悉——— 昨日,记者从云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获悉,昆明推行“四种模式”,促进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的正常运转。
这四种模式分别是:一事一办模式。昆明市改革发展速度加快,疑难、重大矛盾纠纷不断增加。昆明市委决定成立由市委分管副书记、市委常委秘书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市委和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组成的5人工作组,采取一事一分析、一事一研究,一事一解决的办法,专门负责研究调处对昆明市社会稳定有重大影响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工作组根据昆明市维稳办、市信访局梳理的疑难、重大矛盾纠纷,及时召集有关县(市)区或市属部门领导,集中分析研究,提出调处意见方案,并及时跟踪掌握落实情况和调处效果。 挂牌督办模式。即对影响全市社会稳定的其他重大矛盾纠纷,昆明市维稳办、市信访局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向有关县(市)区或市属部门联合下发督办通知书。通知书直接明确调处责任领导和调处期限,要求每月汇报一次调处进展情况,调处终结后,报告调处全部情况。未按规定调处完结的,要说明原因和今后采取的措施,每月继续报告调处进展情况。 “五个一”模式。近年来,昆明在实践中探索并推行了一个矛盾纠纷,一个调处班子,一个责任领导,一个调处方案,一个调处期限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五个一”措施。一个矛盾纠纷,是在落实排查机制中找准矛盾纠纷;一个调处班子,是按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的原则,把矛盾纠纷涉及到的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一个领导班子;一个责任领导,是把矛盾纠纷调处的责任明确到具体的领导干部,防止出现因工作交叉而相互推卸责任的情况;一个调处方案,是调处班子和责任领导确定后,责任领导组织调处班子成员,通过分析矛盾发生的成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理方案;一个调处期限,是解决问题的最后时间,防止久拖不决。 “领导包片”模式。一是采取职能包片。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对所分管的行业、部门发生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采取职能包干负责制。二是采取区域包片。各县(市)区把乡镇(街道)作为县(市)区领导负责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工作点,根据工作点的数量,由线统一安排各级班子成员,落实分配一个或几个工作联系点,并负责对工作联系点的矛盾纠纷包排查、包调处。昆明市通过采取以上四种模式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为新昆明的建设和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吴晓燕 胡健筱 平怡(滇池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