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发生沉船事故 7人溺水死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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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2日12:05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新华网哈尔滨8月1日电(记者李勇、邢路续)8月1日12时30分左右,松花江哈尔滨段发生沉船事故7人溺水。经哈尔滨市公安局水上民警队确认,7人在事故中死亡。 据水上民警队队长马辉介绍,事故发生在8月1日中午12点30分左右,水上民警队12点35分接到“110”指令迅速赶到现场。
这7名遇难者都是哈尔滨市民,出事的小舢板是他们向居住在附近的熟人借来的。当时,和他们一起来游玩的一共是4家12个人(均为父母与小孩),其中5个人提前被运到了对岸。事故原因可能是划船者不会划船造成小船向停泊在这里的大型驳船靠近,被水流推入船底,造成小船翻沉。 哈尔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石峡介绍,市政府已明令禁止在危险水域进行野浴或划船,更不许个体业者在这样的水域从事经营活动。 石峡提醒市民,一定要加强安全意识,注意不要在危险水域行船和野浴,同时也呼吁交通部门加强对小船的管理,杜绝这类事故的发生。 事故发生后,哈尔滨市委副书记邹新生、市公安局长王维绪到现场指挥搜救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