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引导乞丐打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02:35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据广州日报2日消息1日,记者从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获悉,深圳市民政局对该市人大代表“关于尽快在深圳市对流浪乞讨者实施综合治理的议案”作出回复,并表示深圳要建立公共劳动形式的社会救助体系,给乞讨人员们提供一些类似清扫街道等岗位让他们打工。 政府提供劳动机会
深圳市民政局在回复中指出,解决城市流浪乞讨问题,必须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但这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就目前来说,要建立公共劳动形式的社会救助体系,即政府和管理部门提供一些如清扫街道、运送垃圾、环境卫生、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公共劳动机会,引导、劝导乞讨人员放弃乞讨来从事这种劳动,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维持基本生活。 职业乞讨不能强制救助 深圳市民政局表示,一些流浪乞讨人员以乞讨为致富手段,不愿到救助站接受救助,不愿离开城市回家的,民政部门不能强制救助,主要依靠社区和农村村委会,创造就业机会,教育好逸恶劳者,从源头减少乞讨人员数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