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国企老总享受终身养老险 干好九年终生无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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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02:57 东方网 | ||||||||||
东方网8月3日消息:沈阳将建立国企经营管理人才保险制度。沈阳市刚刚下发的《沈阳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振兴行动纲要》中明确指出,对企业经营管理者,按三年一个任期,凡任满第一任期、第二任期和第三任期且全面完成目标责任制指标的,由企业出资分别交纳10年、20年和终身商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从2005年开始,每两年在全市进行一次优秀企业家评选,对被评定为市级以上优秀企业家的,实行津贴和医疗保健制度,并探索建立国家投保制度。
据介绍,与此同时,沈阳还将探索实行期权或期股激励制度。即允许出资者以知识股、技术股、管理股和期权参与收益分配的方式,提高经营管理者对企业资产增值的关切度,激发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使企业获得长期效益。将主要经营者持股与经营群体持股结合起来,经营者在任职期间股份只有分红权,没有所有权,在经营期满后,按核定等值支付经营者各项报酬。 此外,企业行政隶属关系和行政级别也将被取消。以行政隶属关系分散在各部门的国有及国有控股重点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管理权限,统一由市国资委负责管理,按照“谁出资、谁授权,谁控股、就由谁管理”的原则,由市国资委向企业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企业经营者采取市场招聘、目标选人、民主决定的办法选聘,实现资产管理与人事管理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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