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税局发布发票案公告 十万张发票宣布作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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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03:21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记者贺文华)昨天,北京市地税局发布重大发票违法案件公告,数十万张发票被宣布作废。这些发票将不能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也将不能作为费用列支。 记者从北京市地税局了解到,最近,我市的地方税务机关经过检查后发现,一些公路货物运输企业及代开票中介机构虚开发票,严重扰乱了税收秩序。为了严厉打击和遏制违法行为,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作出公告,宣布这些发票作废。
记者了解到,作废发票的范围包括:非正常户、注销户持有的尚未使用的空白发票;被不法分子利用非法手段骗购、倒卖、盗窃、抢劫的发票;地税局、纳税人不慎丢失的发票;以及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流失的发票四种情况。 昨天,包括北京市联运公司崇文分公司、北京宏交运输服务所等公司的部分发票被宣布作废,税务部门称,检查正在进行的过程中。 北京市地税局方面表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有这些作废发票,请立即向当地税务机关报告或拨打北京市地方税务局010-12366热线电话举报,经税务机关查实后,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通常是查实后举报一起,奖励举报者2000元。而对于主动报告者,税务机关也表示将酌情从轻处理。(声明作废的发票号码列表详细内容可见信报网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