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组织部长会议强调 选拔干部必须坚持群众公认原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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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04:29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必须把选拔干部考察对象的提名权真正交给群众,凡是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的,凡是民主推荐中没得到多数群众公认的,一律不得提名为考察对象 必须认真采用“两推一述”的办法科学规范和完善民主推荐必须努力创新对干部素质的量化考核,综合运用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数量线型分析等方法
必须坚持实行和努力扩大差额考察、差额上会 本报讯8月2日至3日,全省市(州)组织部长会议在成都召开。按照省委要求,会议重点研究部署了全省干部选拔落实群众公认原则。会议强调,市、县两级在选拔县及县以下各级党政干部工作中,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群众公认原则,解决好“提名权”归群众的问题;在操作层面上,必须刚性地推行目前在选拔省管干部中采用的发扬党内民主、走好群众路线、坚持群众公认的一些创新性做法。 会议指出,全面加强和做好党的干部工作,最根本、最关键的在于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从根本上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关键是在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环节上真正落实群众公认原则:一是必须把选拔干部考察对象的提名权真正交给群众,凡是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的,凡是民主推荐中没得到多数群众公认的,一律不得提名为考察对象;二是必须认真采用“两推一述”的办法科学规范和完善民主推荐;三是必须努力创新对干部素质的量化考核,综合运用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数量线型分析等方法;四是必须坚持实行和努力扩大差额考察、差额上会。 会议强调,要坚持用制度化的方法解决组织工作的现实问题,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要在创新和建立干部监督工作制度体系建设上下功夫;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过程的监督上下功夫;在严厉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上下功夫,特别要把好“提名关”、“考察关”、“讨论决定关”,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和“带病提拔”。 为保证干部选拔群众“提名权”的真正落实,省委组织部专门制定了《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工作中落实群众公认原则的五条规定》,要求各地遵照执行。 会议传达贯彻了全国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干部监督工作。(本报记者孙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