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武汉“江北一号案”主犯“黑老大”石会强伏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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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06:17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余皓通讯员涂莉邢怡)昨日上午,震惊武汉的“江北一号案”主犯石会强被市中院宣判死刑后,赴刑场执行处决。 现年42岁的石会强,从1998年开始纠集一批闲散人员,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妨害公务、强迫交易等犯罪活动,并逐步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1998年7月23日,他指使祝喜平等10余人,在江岸区转车楼砍杀陈易树,致其急性大失血死亡。
法院认定石会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妨害公务罪和强迫交易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