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一个男婴标价1.5万 记者追踪数千公里曝光贩婴集团黑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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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07:19 东方网-文汇报 | ||||||||||||||||||
文/新华社记者李舒吴亮
段中先和这名妇女丢失儿子的过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被贩儿童的一个来源就是“城中村”的外来务工者家庭。云南省刑侦总队负责人说,2000年以来昆明市失踪的352名孩子中,仅2名是常住人口的小孩,其余均为外来农民工的孩子。2002年取消暂住证和相关收费后,公安机关管理职能退出。此后,由于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对“城中村”以及外来人口的管理基本失控。这是造成被贩儿童多来自“城中村”的一个重要原因。 贩婴作业专业化“分工” 福建晋江市公安局、长汀县公安局分别与云南警方联手破获了一起特大跨省拐卖儿童案件。两个专案组的刑警分析说,这些贩婴集团内部分工越来越明晰,形成了诱骗、收购、运送、“零售”等“一条龙”的拐卖链条。一般一个男婴可以卖到13000元至20000元。 以长汀县破获的特大拐卖儿童案为例,这个人贩子集团在组织贩运过程中,主要头目会找一些哺乳期的妇女运送小孩,小孩子和这些哺乳期妇女熟悉一段时间后再送,一旦查获,她们会讲这是自己的小孩。在“零售”环节,一些人贩子伪装成“落难夫妇送小孩”的形式,介绍自己是外地来打工的农民,生了小孩抚养不起只好送人。一般他们会要求收养人家送他们一定的“哺乳费”,或谎称妻子生病急需现金。按照晋江市的“行情”,“哺乳费”在1.5万元左右,刚好和卖一个男婴的价格相当。 被贩婴儿竟能上户口 在拐入地,将一个男婴买来后,这个孩子以后要在当地生活、上学和就业,就必须上户口。由于管理上的漏洞,男婴上户口一般有三个“通道”。 一是通过购买假出生证明给孩子报户口。福建省连城县下罗村一罗姓夫妇从人贩子手里买来一名男婴后,先从邻近的广东揭阳市新亭卫生院花钱买来一份男婴的“出生医学证明”,又从自己所在的乡领到了一份“独生子女证”,然后他们顺利地在派出所给男婴报上了户口。二是通过民政部门,以“收养”的名义来办理户口。连城县策武乡农民张洪金2001年8月8日在连城“购买”了一名一个月大的婴儿,然后到当地医院开具了不能生养的证明,又到乡计生站开具了符合收养条件的证明,最后以无主弃婴的方式办理了领养手续。三是在每五年一次的全国人口普查时,由于地方上要求对人口数目准确统计,这时候对超计划生育的孩子会“网开一面”,只要交够一定的社会抚养费就可以办理落户手续。 (据新华社昆明8月2日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