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公司“有苦难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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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08:09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徐瑞哲裘寅)上月初深航根据民航总局《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率先推出量化补偿标准,但全国其它航空公司至今“沉默是金”。昨天,东航、上航、国航等终于在市消保委组织的“航班延误维权座谈会”上道出了他们的无奈。 东航表示,《指导意见》并未大量征求航空公司意见,由于延误补偿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对此企业缺乏相应准备。上航则指出,该公司一直有针对延误的内部补偿办法,但
事实上,乘客过分强调航班延误最终损害的还是自己的利益。民航部门官员透露,如果按航班延误每客补偿200元计算,仅南航一家去年就付出1.6亿元的巨额赔款,这对利润率并不高的航空公司而言是难以承受的,其结果必然导致企业为减少成本而降低服务,引发恶性竞争。该官员认为,建立补偿机制是为了维权,但维权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督促航空公司提高航班的安全和服务质量,旅客不能只盯着“钱”看。 从座谈会上记者还获悉了一组触目惊心的数字:在《指导意见》公布后,7月份市工商局机场分局共受理相关投诉25件,占当月投诉总数74%;民航部门统计,7月以来全国“霸机索赔”事件高达300多起。对此,国航表示,航班延误原因归纳出来有29种之多,而归结为承运人的原因只有4种,目前没有一个中立的第三方对延误原因给出一个公正的评价,导致很多乘客认为航空公司凭借技术和信息优势“自说自话”,逃避补偿。 旅客与航空公司的僵持不下,急需一个仲裁者。对此,民航华东管理局承诺,作为主管部门,该局承担旅客与航空企业之间延误纠纷的仲裁者的角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