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种罪犯社区服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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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08:12 天津日报 | |||||||||
缓刑假释管制暂予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 今年年底全市街道乡镇启动社区矫正工作依法管理与人性化管理相结合 本报讯(记者赵荣君通讯员周四顺实习生解金钊)本市被确定为全国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地区以来,取得显著成效,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违法犯罪。据了解,去年底社区矫正工作首
去年12月,本市率先在河西区尖山街、越秀路街、柳林街、大港区迎宾街、胜利街、太平镇,武清区黄庄街、石各庄镇以及塘沽区新村街、杭州道街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探索加强对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五种罪犯的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充分体现了人性化的管理。试点区针对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文化程度、家庭状况等,由其本人自愿选定公益劳动时间,并安排不同的公益劳动内容。如,为社区写黑板报,清扫楼道卫生,护绿,维修健身器材等。另一方面,实施“爱心工程”,通过矫正工作者“细心、爱心、真心、诚心”的教育挽救工作,帮助矫正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对其实施感化教育。 通过半年多的试点运行,社区矫正工作收到了明显效果。据统计,目前全市已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四区8个街道、2个镇共有列入社区矫正范围的社区服刑人员144名,其中缓刑126名、假释2名、监外执行9名、管制2名、剥夺政治权利5名。矫正期间,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