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下的陋习 给脚“放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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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08:22 沈阳晚报 | |||||||||
7月26日,一位王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同办公室有一位二十左右岁的女同事,整天穿着拖鞋在办公室和长廊里走来走去,没事儿,还把脚伸出来凉快。同事的举动,让他们这些同屋的觉得非常尴尬,还不好多说什么。 王先生说,虽然天很热,也不至于在大庭广众之下,将脚四处亮给别人看,尤其是女孩子家,这跟膀爷又有什么区别呢?
王先生一番话让记者不禁想起,曾在某公交车上见到,一个身着休闲装的二十多岁的小伙子把一双厚厚的鞋脱了,将脚踩在前面座位的板子上,这双脚散发出一股酸臭气,似乎很久没有洗过了,周围的乘客露出一脸的不满。有的远远躲开,有的赶紧打开窗户,而那个小伙子一脸不在乎的样子,依然我行我素。 东北大学党委宣传部的孙雷部长告诉记者,一些人尤其是女孩子在公共场合光着脚丫,从表面上看是一种个人的行为习惯,实际上却折射出对别人的一种不尊重。人们可以在自己的家里光着脚丫,怎么舒服怎么来,但到了公共场所,所有人都应该遵守符合社会大众认可的行为规范。什么场合要做什么事,是一种社会规范,需要每个人去遵守。 沈阳教育学院的张焱老师指出,在公共场合不能给脚“放风”。学生们在学校加强相关教育的同时,成年人应该为孩子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做出表率,因为孩子是成长在大环境中,需要社会的潜移默化和熏陶。大人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孩子的思维和行动———小的细节决不能忽视! 本报记者刘佳实习生龚鹏记者电话:8101169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