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相信老主顾血汗钱竟成空头支票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08:22 沈阳晚报

  读者热线:8月2日,家住皇姑区的王先生向记者反映,今年6月份,王先生给一家酒楼送了2300多元的货,包括筷子、手巾板等。酒楼老板给王先生开了一张支票让王先生过几天去银行取钱,可等王先生按照指定的日期去取钱时,发现支票户头里面连一分钱都没有。

  投诉实录:王先生经营供货生意多年。今年四月份开始,王先生先后为某酒楼送了两次货,对方都是收到货后,提前半个月给王先生开支票,半个月后王先生去银行取钱,每次
带您零距离走近蔡依琳 工作與生活如何大不同
免费的赚钱岂能错过 新浪会员登录UC聊天
支票上的钱都能准时兑现。今年六月份,王先生又给该酒楼送了一批2300多元的货,照老规矩,酒楼老板给王先生开了一张取款日期从7月8日到18日的支票,王先生收好支票后也没多想。7月10日,王先生去银行取款,才得知户头里面没有钱。王先生想可能酒楼钱还没汇进去,过几天再来看看也不迟。7月18日,是有效期的最后一天,王先生再次来到银行,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王先生这是张空头支票,里面没有钱。王先生听后觉得很气愤,于是第二天来到该酒楼,酒楼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王先生酒楼经理和财会都不在,让他明天再来。7月20日,王先生又来到该酒楼,可酒楼的保安以财会不在为由,将王先生拒之门外。

  记者调查:记者就此事给该酒楼的财会部门打去电话了解情况,但该酒楼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老板不在,会计今天休息。

  律师说法:记者随即与辽宁和昊律师事务所的宋建华律师取得联系。宋律师告诉记者,该酒楼的负责人应该很清楚自己的财务状况,既然给王先生开了支票,就应该按时把钱汇到户头。宋律师还说该酒楼的做法属于违约和不诚信行为。根据刑法规定,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诈骗现象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像王先生这种情况属于民事诈骗,完全可以追究其民事责任。

  记者提醒:为避免此类现象的发生,记者采访了沈阳市沈河区天海法律服务所的一名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大体上说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还是因为不完善的经济秩序。个体业主应该在十分了解对方资金状况的前提下,让对方给其开支票。但部分业主由于客户少,或希望保持供销关系等某种经营目的,往往都是先送货后收钱,部分商家因此借故拖延付款时间。该工作人员也希望通过本报提醒广大个体营业者,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要做到账目分明,提高警惕,尽量“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本报记者刘洋实习生贾微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亚洲杯精彩视频集锦
中国互联网统计报告
饶颖状告赵忠祥案开庭
影片《十面埋伏》热映
范堡罗航展 北京楼市
手机游戏终极大全
健康玩家健康游戏征文
环青海湖自行车赛
《谁是刀郎》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