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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者辞职老板扣工钱———抢走工资条钱就不欠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08:22 沈阳晚报

  读者投诉:7月29日,市民周女士打来电话反映:“我在一家洗浴中心打工,干了将近三个月,因家里有事需要辞职,没想到去找老板结账时,被无故扣了500元,老板竟然还把工资条撕了,并表示不承认欠下工资的事了……”

  热线实录:周女士介绍,今年4月底,她来到位于皇姑区的一家洗浴中心打工。双方只是做了口头协议,并未签订任何合同。其间由于母亲生病在家无人照料,而且工作时间太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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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女士身体有点吃不消。于是,她按照之前说好的规定,提前三天向老板说明情况后再辞职。6月12日,周女士拿着自己958元的工资单去找老板结账,老板说要扣500元,因为在其工作期间有给顾客下错单子的情况。周女士要求老板开个罚款收据,老板没给开,还准备撕掉周女士的工资单。由于双方争抢,周女士被打,工资单硬是给抢走了……

  记者调查:7月29日,记者与该洗浴中心取得了联系,可对方矢口否认了这件事,并表示没有与员工签劳动合同,更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老板撕毁工资单一事。

  记者随后与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取得了联系。一位姓肖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像周女士这样的情况,应以书面形式找到该局监察科,如果证据确凿,监察科将帮助其追讨欠款。除此之外,周女士还可以上诉到劳动仲裁机构或者法院。

  相关提醒:但针对目前临时打工人员与个体企业普遍没有合同的情况,该工作人员解释,一般情况下,双方都不希望签合同,因为这样双方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制约。城市打工人员的流动性很大,对合同一事很少注意,这样部分个体企业就可以任意克扣,拖延员工工钱。一些员工怕惹麻烦也只能干吃哑巴亏。工作人员委托本报在此提个醒,希望打工人员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工作之前要签订劳动合同,事后一旦出现纠纷和争议也好有据可依。

  本报记者刘洋实习生贾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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