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企老板骗贷350万获刑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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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08:57 哈尔滨日报 | |||||||||
据新华社贵阳电(记者何云江)贵州一私企老总利用虚假财务资料、伪造的合同等相关担保依据,骗取银行贷款350万元。贵阳市中级法院日前一审以贷款诈骗罪判处被告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在申贷过程中,宋臻向农行乌当支行提供了自己的公司拥有巨额资产的虚假财务资料。
其后,又向担保方出具了伪造的土地转让合同及付款570万元的银行进账单,许诺日后完善相关手续。 担保方同意担保后,农行乌当支行与宋臻所在公司于2000年9月签订了贷款350万元的借款合同,期限为1年。宋臻仅拿出128万余元用于花卉经营和公司业务开支,将其余221万余元贷款非法占为己有。贷款到期后,宋臻编造种种理由拖延还款,导致350万元贷款至今无法归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