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台家电被烧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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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09:00 山西晚报 | |||||||||
本报8月2日热线消息(记者马继玲)装在楼道里的供电分线盒冒出了黑烟,周围墙体发热,新城小区西七楼居民高先生称,在7月25日21时发现这种情况,他马上打电话给供电部门,但截至26日20时,没人前来进行维修。次日该楼1、2单元居民约30台家电被烧毁,人们叫苦不迭。而太原市供电局建北营业所认为此事与他们无关,房屋的产权单位文庙房管所也说不该他们负责。“那么我们的损失应由谁来承担?”居民们困惑了。
高先生说:分线盒冒烟、墙体滚烫后,他辗转拨通了太原市供电局抢修班电话,对方承诺会在第二天派人去维修,并在5分钟后又反馈了信息。然而等到第二天不见有人来修理。晚上4单元的电灯昏暗,电视无法开启,高先生就到了楼前,而此时楼前早已聚满了人,原来1、2单元的电器电压升高、电器多被烧毁,而3、4单元居民电压低无法正常使用。 李女士家的电视机、冰箱、空调全部烧坏了,她告诉记者:26日20时40分,她们一家正在看电视,突然灯泡“噼里啪啦”地炸开了,电视瞬间也冒了烟,随后,楼道传来阵阵声响,分线盒烧焦了。她说:电器烧坏后,居民迅速拨打了供电局抢修电话。22时20分,供电局抢修人员赶来检查,他们说电器烧坏不是供电局的责任就走了;24时左右又来了一批人,也说不归供电局管理,让居民找产权单位咨询;24时30分,建北营业所工作人员把总闸拉下,说:明天修理,随后也走了。第二天上午确实换了分线盒,恢复了供电,不过对于居民家电的损失他们不承担责任。于是居民又找到他们的产权单位文庙房管所,工作人员则称这事该由供电局负责。直至今日,居民都没能得到一个合理的说法。 记者与太原市供电局抢修班取得联系,工作人员说:他们25号晚上没有接到过新城小区西七楼居民的电话,登记本上记录居民是在26号拨打的电话。随后,建北营业所工作人员表示:烧坏的线路属产权单位负责,同时产权单位有责任不断完善、维护线路安全。而文庙房管所工作人员对此又是另一种说法,她们说:新城小区西七楼一层全部是门面房,属商业用电,这次居民家电烧坏就是因为这些门面房负荷过重引起的,而这些商户用电是属供电局管理的,所以该由供电局承担相应责任。 网络编辑:郭剑 (山西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