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北京公布水价分段计费办法 调价期按“天”收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09:14 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8月3日讯:据新华网报道,北京市自来水水价8月1日正式上调后,市民纷纷打电话咨询水价调整周期内的水费如何计算。昨天,市自来水集团正式公布了“分段计费办法”,在水价调整期间,自来水费按“天”收。

  记者了解到,根据这个办法,首先计算出日均用水量,即查表周期内的总用水量÷查表周期内天数,然后以2004年8月1日为界:调价前水费=调整前的水价×日均用水量×调价
带您零距离走近蔡依琳 工作與生活如何大不同
免费的赚钱岂能错过 新浪会员登录UC聊天
前的用水天数;调价后水费=调整后的水价×日均用水量×调价后的用水天数。上述两项合计后即为水价调整周期内的实际应收水费。例如:某户居民家的水表为两个月一查表(假设上次查表的起止日为2004年7月1日),两个月的总用水量为31立方米。该用户计算水费的方法如下:31立方米÷62天=0.5立方米/日;调整前的水价2.9元×日均用水量0.5立方米×8月1日前的用水天数31天=44.95元;调整后的水价3.7元×日均用水量0.5立方米×8月1日后的用水天数31天=57.35元;上述两项合计后共102.3元,即为水价调整周期内的实际收费。

  市自来水集团同时提醒用户:使用IC卡水表的用户,凡8月1日(含)后购自来水的,执行新价格。凡不同用水性质共用一块水表计量的混用水户,应主动与自来水集团联系,办理单独装表计量事宜;不具备单独装表条件的,经自来水集团认定,可安装二级计量水表分别计量收费;凡不单独装表(或二级表)而混用水的用户,自来水集团将按从高适用的原则收取水费。

  市民如对水价调整周期内收费有疑问或者咨询,可拨打66189955供水服务热线。(来源:华夏经纬网)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亚洲杯精彩视频集锦
中国互联网统计报告
饶颖状告赵忠祥案开庭
影片《十面埋伏》热映
范堡罗航展 北京楼市
手机游戏终极大全
健康玩家健康游戏征文
环青海湖自行车赛
《谁是刀郎》连载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