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是打破领导“旗号”后的潜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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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09:16 沈阳今报 | |||||||||
肖余恨据8月2日《人民日报》报道,上海市最近出台规定,严禁一切“打着领导旗号办事”的行为,严防和打击冒充领导同志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行径。上海市还为此提出了责任追究的明确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市领导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名义要求办事的情况应报未报的,一经查实,由纪检监察组织对其进行严肃批评。 应该说上海市出台这项规定是非常有针对性的。按照我的理解,其举不仅旨在防止有
原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这样级别的高官,也曾被打着中央领导旗号的骗子给玩了。何也?不是王怀忠智商不够用,是因为这样的官员信奉“领导旗号”的威力———有时候一句话就能够改变一个人的官运和命运。而被称为“河北第一秘”的李真,就非常善于“打领导的旗号”,以至于平步青云。这些都说明,不规范的权力作用,是打“领导旗号”风气盛行的根本原因。领导旗号的作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会摆上桌面的,其作用形式是所谓的“潜规则”。比如确有一些领导“碍于面子”,不好明目张胆索取财物,则或暗示或授意让秘书或身边其他工作人员代劳,借“身边的人”之手索拿卡要。如果你向这样的领导求证其“身边的人”的行为有没有受权,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如果你没有遂了这些人的“愿”,说不定就此“得罪了”领导,则在不规范的权力运作空间里,说不定就此会结束了自己的政治前途。而正是这样的“潜规则”盛行,“领导”成为被拉的“大旗”和被扯的“虎皮”也就不奇怪了。 社会风气正不正,在某种意义上决定于党风正不正、政风正不正,而党风政风则决定于党员干部的行为态度,其中领导干部的形象和举止则起着表率和示范作用。“上行下效”,如果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下面的人员即使动点歪脑筋,也成不了什么大气候。“上梁不正下梁歪”,如果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买官卖官以权谋私的话,就会污染、破坏其管辖下的政治生态,并进而严重地败坏社会风气,安徽阜阳的王怀忠、吉林靖宇县的李铁成,就是两个典型的恶例。领导干部的不良行为会在官场乃至社会上形成一种蝴蝶效应:一扇翅膀就会形成一股强劲的旋风。因此,只有在现实中严格践行温家宝总理所指出的“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通过制度化的规定来规范领导干部的“用权”,才能防止溢权寻租。 领导旗号的潜规则发挥作用,则在于政治不民主、“人治大于法治”。“人治”使得领导的权力无边,且可以随意解释规则。而领导“专制”,则使得其“旗号”法力无边,莫之阻也。因此,必须用明确而刚性的制度来挤压“潜规则”发挥作用的空间。只有通过制度来规范领导手中的权力,使其按照法定的程序办事,以身作则,才不会给“身边的人”腐败的机会,也才能够让“领导的旗号”不被奸人利用,而领导旗号背后的“潜规则”无所作为,这才是防范身边的人腐败的治本之道,这也是政治文明建设的目标之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