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洋环保工作仍需加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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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09:25 中国环境报 | |||||||||
本报讯在海洋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我国初步遏制了海洋环境继续恶化的趋势,但海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不足,海洋倾废与养殖环境问题仍然突出。这是记者近日从国家环保总局获悉的。 据介绍,我国海洋环保总体在不断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在各地政府重视下取得一定进展。但目前我国海洋环保工作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城市污水处理率不高,基础处理设施建设滞后。不久前,国家环保总局联合有关部门对沿海11个省(区、市)海洋环保工作的执法检查表明,在检查的20座城市中,近半数城市污水处理率没有达到50%,湛江、防城港还未建成一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有些已建成设施不正常运转或不运转,造成城市和生活污水直排入海。“渤海碧海行动计划”和“十五”期间计划项目,仍有近25%未动工。 二是有些企业仍然存在偷排、暗排甚至直排等现象,如营口造纸厂、台州海正药业公司。在民营经济发达的地区,滩涂造船、固体废弃物拆解、医药化工、酒类、印染等行业对附近海域造成严重污染。 三是海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不足,沿海各港口的溢油(化学品)污染应急能力不足以应对较大规模的污染事故。 四是海洋倾废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压力增大,2003年全国海上倾废量与1999年相比增加了144%。 五是养殖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沿海地区养殖点多、面广、规模较大,其发展受到外源性污染及自身污染的限制。 针对以上问题,国家环保总局将采取五大措施。一是依法强化对全国海洋环保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组织有关部门和沿海省市加快制订和实施海洋环境保护规划,联合有关部门继续定期开展海洋环保联合执法检查;二是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编制实施“长江口及其毗邻海域碧海行动计划”、“珠江口及其毗邻海域碧海行动计划”;三是督促当地政府坚决取缔能耗高、污染重、效益低、近期治理无望的企业;四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以省为单元的《海上溢油应急计划》,提高海上溢油(化学品)污染事故应急反应操作能力;五是和有关部门合作,加强沿海滩涂水产养殖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加强对港口和船舶污水、垃圾接收处理设施建设的监督,实现船舶污染物的岸上接收、处理和达标排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