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为乞丐提供工作岗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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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09:31 金羊网-新快报 | |||||||||
解决城市流浪乞讨问题 新快报讯(耀闻)城市流浪乞讨问题应如何解决?深圳市民政局日前对该市人大代表“关于尽快在深圳市对流浪乞讨者实施综合治理的议案”作出回复,表示深圳要建立公共劳动形式的社会救助体系,给乞讨人员提供一些类似清扫街道等岗位让他们打工。
对强讨恶要的职业乞丐应严厉打击 深圳市民政局在回复中指出,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对此立法的问题,国务院、民政部和广东省都出台了相关救助管理的法规,保证了深圳救助管理工作。但由于有关内容制定得不够详尽和具体,加上深圳经济特区的地域特殊性,以至深圳市救助工作碰到以上没有明文规定的问题时无从解决,对深圳救助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应加以明确和细化,加快相关地方管理条例的研究制定工作。 深圳市民政局在回复中指出,乞讨不应成为一种职业,当乞讨职业化、专业化、甚至机构化时,乞讨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乞讨了。那些给城市交通、居民出行、社会治安等带来了负面影响,强讨恶要、死缠不放、借机行骗、阻塞交通、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所形成恶势力的流浪乞讨行为和流浪乞讨团伙,特别是对组织、唆使流浪乞讨的幕后操纵者,公安机关应依法严厉打击。 答复还提到,一些流浪乞讨人员以乞讨为致富手段,不愿到救助站接受救助,不愿离开城市回家的,民政部门不能强制救助,只能依靠社区和农村村委会,创造就业机会,教育好逸恶劳者,从源头减少乞讨人员数量。 提供劳动机会给乞讨人员 深圳市民政局表示,解决城市流浪乞讨问题,必须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但这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但就目前来说,深圳打算尝试建立公共劳动形式的社会救助体系,即政府和管理部门提供一些如清扫街道、运送垃圾、环境卫生、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公共劳动机会,引导、劝导乞讨人员放弃乞讨来从事这种劳动,获得相对低廉的劳动报酬,维持基本生活。 (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