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输出农民工要建派出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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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10:01 每日新报 | |||||||||
李茜 新报讯【记者李茜】昨天,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跨省劳务输出的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昨日发出通知,要求健全劳务工作派出机构,搞好流动就业管理服务。
据悉,今后劳务输出省份将成立以劳动保障部门主导、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劳务输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开拓劳务市场、收集劳务信息、培训劳务人员、组织劳务输出、协调劳务管理、提供劳务服务和法律援助等各项与劳务输出有关的工作。 同时,还将大力加强劳务工作派出机构建设,跨省劳务输出数量较多的省份,原则上由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在主要输入地区统一设立劳务工作派出机构。劳务工作派出机构将根据省际劳务合作协议和劳务输入地的有关规定,协调并配合输入地劳动保障部门对来自本地区的劳务人员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处理劳务纠纷,开展维权工作,为来自本地区的劳务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和相关服务,劳务工作派出机构从事劳务中介活动的,须执行输入地有关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