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拐”呼唤新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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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10:13 北京日报 | |||||||||
尽管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但“打拐”仍面临许多深层次矛盾,呼唤建立新型机制。缺少鉴定体系 去年晋江查获特大拐卖儿童案,从这些儿童被贩卖的“路线图”看,有一个儿童先后被“倒手”12次之多,最少的也要“倒手”三四次。如果要查到这些孩子的父母,只能一个一个环节追踪下去,有一个环节断了,就不可能再找到这些孩子的父母。
晋江市去年解救出来的30个男婴中,目前只有8个找到了他们原来的家庭。战斗在“打拐”一线的刑警认为,如果国家能建立一个失踪儿童父母的血样库、解救儿童的血样库,可能上述难题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解决。各地警方独立侦查 以去年公安部挂牌督办的云南昆明市“10·8”拐卖儿童案为例,福建和云南的警方在公安部督办前事实上都在独立进行侦查,由于双方交换信息,才“偶然”发现两个省侦查的案件实际上是一起案件,这才进行并案调查并取得突破性进展的。 在“打拐”这个问题上,由于涉及到拐出地、拐入地和流动地多个省区,调查非常困难。目前通行的做法是由公安部开会协调,挂牌督办,但督办案件一般比较重大,需要申报、审批等。可以考虑建立一种协调沟通长效机制,如经常性的信息交换机制等,以便处理常规案件,以利于各省公安部门联合起来打击拐卖犯罪。全社会联合出手 “打拐”是一个社会综合工程,仅靠公安一家之力难以支撑。记者在基层调查时发现,地方“打拐”的警力和经费严重不足,直接导致一些地方公安机构即使掌握了线索也没办法追查下去。2003年云南全省的“打拐”专项经费是80万元。 同时,现有的一些网络和渠道没有很好利用,如各地计生部门在基层有密集的网络,定期的计生排查,可以掌握很多不明婴幼儿的信息,各地民政、卫生等部门也掌握许多这方面的信息,但由于这些部门间没有一个协作的机制,一些信息无法传递给公安部门。 记者在福建安溪县采访时了解到,这个县正在探索建立计生、民政、公安等系统就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通报机制。2000年以来,安溪县计生部门在日常排查中就发现15名可疑婴幼儿,报告给公安部门后发现这些婴幼儿全部是被拐卖来的。 这种机制的建立将节约许多警力和物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