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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送”景点耍花招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10:14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迪)游华东送水乡、游古巴送俄罗斯……商场里司空见惯的“买一送一”搭售术,如今被旅行社用在暑期旅游市场的促销中。但这个“送”可不是“赠送”而是“送到”———旅行社只负责把人“送”到景点,费用还要游客自己出。昨天,市旅游局执法大队表示,这类广告已对消费者造成误导,旅行社此类行为涉嫌欺诈。

  刚刚参加完某旅行社大连“送金石滩”之旅的张小姐深有体会。张小姐说,报名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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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人员只强调金石滩被安排在行程的第三天,且当天没有其他游览项目。于是她就顺理成章地以为这是旅行社白送的景点。行至当日,导游才向张小姐等准备享受“赠品”的游客摊牌:旅行社只负责出车把人“送”到金石滩,66元的门票还须游客自己承担。而且,不游览的游客也必须搭“免费”车到景点,因为“旅行团必须集体行动”。被旅行社强制“白送”到金石滩的众游客,只能边掏钱边埋怨自己出门前没问明白“送”的意思。

  类似的“送”还有很多:“游山东送养马岛”———养马岛本身就不收门票;“游九寨沟送藏餐一次”———是因为“旅游餐中有一顿饭是在高原吃的”;“游古巴送俄罗斯一日游”———门市工作人员说,飞机要到莫斯科转机,那里出关容易,而且游览景点红场是免费的。“其实旅行社‘送’的一些赠品本来就属于应该提供的服务项目,比如‘送三餐’就是旅游含餐换了一种表述方式而已。”一家旅行社负责人告诉记者,在组团报价相差无几的情况下,带“送”字的线路显然要比干巴巴的线路介绍更吸引人,这也是今年流行的旅游吹“送”风的主要原因。

  市旅游局执法大队负责人表示,旅行社在广告宣传时须清楚直观,旅行社利用“送”字产生的歧义,或将本就不需任何花费的景点当作赠品“送”游客,有欺诈之嫌。消费者在旅游咨询时,务必和主办方签订合同并保存各种凭证,发现欺诈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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