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送”景点耍花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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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10:14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张迪)游华东送水乡、游古巴送俄罗斯……商场里司空见惯的“买一送一”搭售术,如今被旅行社用在暑期旅游市场的促销中。但这个“送”可不是“赠送”而是“送到”———旅行社只负责把人“送”到景点,费用还要游客自己出。昨天,市旅游局执法大队表示,这类广告已对消费者造成误导,旅行社此类行为涉嫌欺诈。 刚刚参加完某旅行社大连“送金石滩”之旅的张小姐深有体会。张小姐说,报名时工
类似的“送”还有很多:“游山东送养马岛”———养马岛本身就不收门票;“游九寨沟送藏餐一次”———是因为“旅游餐中有一顿饭是在高原吃的”;“游古巴送俄罗斯一日游”———门市工作人员说,飞机要到莫斯科转机,那里出关容易,而且游览景点红场是免费的。“其实旅行社‘送’的一些赠品本来就属于应该提供的服务项目,比如‘送三餐’就是旅游含餐换了一种表述方式而已。”一家旅行社负责人告诉记者,在组团报价相差无几的情况下,带“送”字的线路显然要比干巴巴的线路介绍更吸引人,这也是今年流行的旅游吹“送”风的主要原因。 市旅游局执法大队负责人表示,旅行社在广告宣传时须清楚直观,旅行社利用“送”字产生的歧义,或将本就不需任何花费的景点当作赠品“送”游客,有欺诈之嫌。消费者在旅游咨询时,务必和主办方签订合同并保存各种凭证,发现欺诈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