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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管齐下扼杀“恶意献血”(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10:17 海峡都市报
扼死“恶意献血”也是对无偿献血者的保护

  本报讯“你的血有问题,怎么一再献血啊?”前不久,福州东街口附近流动献血车的工作人员碰上一个“熟人”。这个老兄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按规定不能献血,却做了3本假身份证连续献血。

  福州市中心血站负责人表示,东街口和五一广场的2辆流动献血车,最近几年,每年都会遇到40例左右的“恶意献血”。什么叫“恶意献血”?这位负责人解释说,就是明知自己的血不能献,还通过做假身份证,填写虚假信息等途径进行献血。这些人大多是想骗得免费体检,或骗取献血后的用血补偿等。

  这位负责人还说,至今福州还没因为“恶意献血”出现过任何纰漏,但是出于防患于未然的考虑,已经着手准备对策:

  绝对保护献血者的个人隐私,让更多的市民接受实名献血制,在全社会大力推广;

  投入60万元引进一套指纹系统,装备所有的采血点,提高无偿献血者资料的真实程度;

  委托一位医院系统的人大代表,准备提出这样一份议案:对2000年8月实施的《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作出适当修改。具体内容是:只有献出合格血液,献血人才能享受到相应的用血补偿。

  ……

  记者调查

  实例一:把献血当成体检

  福州一个患梅毒的男性市民,到医院治疗了一段时间,觉得病情好转,想要复检又不愿上医院花钱,便跑去献血,把“献血”当成“免费体检”,于是填报虚假信息后,献了200ml血。

  随后,他从血站的献血热线得知,血液还是有问题。这个老兄又治疗了一段时间,又如法炮制去献血,结果被工作人员认了出来。

  福州市中心血站负责人:出于对受血人生命健康的负责,采血单位会根据有关规定,对采集到的血液做包括乙肝表面抗原、血型、血比重、丙肝抗体、转氨酶、艾滋抗体、梅毒等7个项目的检查。

  实例二:把献血当成减肥

  前不久,一个操东北腔的胖小姐,来到五一广场附近的流动采血车,要求献血400ml。工作人员核查电脑资料库发现,2个月前该小姐已献了400ml。按照有关规定,一人连续2次献血的时间至少应间隔半年,因此拒绝了她的献血要求。

  “这儿不让,我就到其他地方献血。”胖小姐扭头便走。工作人员分析说,胖小姐十有八九是想通过献血来减肥。

  一个多年从事采血工作的工作人员:我省尚未建立省及各地市之间的信息联网,无偿献血者的相关资料无法共享。建立信息互联网,对于维护无偿献血的正常运作,作用肯定不小。

  部门对策

  保护献血者隐私推行实名制

  近日,记者走访福州一些采血点得知,这些采血点对无偿献血者的真实信息,要求得并不严格。此外,由于福州市实名献血制度起步不久,部分市民出于保护个人隐私等考虑,在献血填写咨询表时,不愿如实填写,有的还刻意隐瞒、谎报个人信息。

  在鼓楼区的一个采血点,记者佯装献血。在没被要求出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情况下,记者用“韩国维”的假名,以及临时编造的个人资料,填写了献血登记表。工作人员拿回登记表后,没有进行核对,为记者验了血,并填写了一本《无偿献血证》。

  随后,这个工作人员便在电脑上,为记者建立了一份个人档案。据了解,此举是为了对献血者的统一管理,同时记录献血者的献血情况。就这样,虚假的信息被记录在案。

  填写真实信息后,隐私得不到保护,那该怎么办啊?记者随机采访了10多个市民,其中几个提出这样的担心。在外贸公司上班的陈先生说,化验结果合格还好,一旦发现什么问题而来电、来函告知的话,岂不是人人皆知?还有的市民还认为,无偿献血是做好事,不留名。

  对此,福州市中心血站负责人说,无偿献血者的个人隐私,血站绝对会保护。另外,不管采集到的血液合格与否,血站都会在一周至二周的时间内,通过电话或邮寄给献血者本人。

  60万元引进指纹系统装备所有采血车

  福州市中心血站负责人介绍说,由于一些献血者提供虚假信息,以及电话、地址经常变更等原因,将近40%的血液检查报告无法通知到献血者。他提醒说,对于献血者的血液资料,血站都会建库存档。市民还可以通过献血热线3262088电话查询。

  对于个别的恶意献血者,这位负责人表示,血站开会时,会内部通报那些“黑名单”,以及这些人的长相特征、基本情况,并特别提醒流动献血车的工作人员。

  为更有效防止恶意献血的出现,提高无偿献血者资料的真实程度,福州市中心血站已着手投入60多万元,引进一套指纹系统,装备血站所有的采血点。

  此外,该血站还委托一名省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希望对《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作出适当修改。具体内容是,只有献出合格血液,献血人才能享受到相应的用血补偿。

  10月1日完全停止有偿献血

  目前,漳州、泉州、莆田、宁德、三明、南平6市,仍存在有偿献血。对此情况,省卫生厅已作出要求,今年10月1日后,全省完全停止采集有偿献血者血液,认真贯彻《献血法》和《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做好献血后的服务工作,并实现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

  目前,省卫生厅已就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和“血头血霸”进行了专门部署,整治行动将坚决禁止有偿供血行为,严厉查处计划无偿献血中的冒名顶替行为。

  至今年10月1日,我省将实现临床用血全部采自无偿献血,并实施“三个转移,一个延伸”。即由指标性的计划献血向无指标的自愿献血转移,由一次献血向多次献血转移,由每次献血200毫升向献血400毫升转移以及向献成分血转移。另外,无偿献血工作由城市向农村延伸。

  N本报记者 龚凡/游庆辉/实习生/余梓/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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