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10:34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呼和浩特8月3日消息(记者文伟)内蒙古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目前符合国家奖励扶助标准的部分对象已得到了奖励扶助金。 内蒙古农牧区有一孩户133.2万户,其中,已领独生子女证32.3万户,双女户16.5万户。2004年符合国家奖励扶助对象标准的17752人。开展的试点的赤峰市松山区、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巴彦淖尔市五原县,符合国家确定标准的奖励扶助对象有782人,其中一孩户533
为了贯彻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内蒙古各级计生部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348场次,印发了宣传材料500多套,通过宣传媒体和报刊宣传报导696次,使奖励扶助制度的基本精神达到了家喻户晓,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老百姓奔走相告,赤峰市松山区一位农民说,我晚婚晚育,又少生(独女户),原以为“吃亏了,现在看来我做对了,共产党没有忘记我,这样的计划生育政策好。巴彦淖尔市五原县的广大育龄群众听到奖励扶助政策后,到计生部门咨询退二孩指标政策,目前全县已退二孩指标901户。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独生子女领证人数同期比往年增加198户。 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转变了干部工作作风,提高优质服务质量,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同时有利于引导农民少生快富,扭转“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恶性循环,对缓解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和养老方面的特殊困难,从制度上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吕桂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