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产婴儿是救是弃?(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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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15:10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深圳某医院发生医患纠纷,接生医生神秘失踪 一名刚刚出生的婴儿,因为被认为早产无法成活,竟被医生扔进垃圾桶内长达7个小时。在随后抢救孩子的过程中,家属和医院闹起了经济纠纷,准备对簿公堂。 婴儿被扔进垃圾桶 婴儿的父亲仲先生向记者叙述了事情的经过。7月14日下午,妻子来到深圳市宝安区某医院做保胎治疗,但治疗失败,没到产房就产下一重量只有900克男婴。男婴只有26周零两天,属于早产儿,出生后生命体征非常微弱,前来照顾女儿的仲的岳母就问接生的邓医生,孩子能不能存活。邓说“活不了”。她问该怎么处理。医生回答,我们医院来处理。仲先生的岳母于是放弃了婴儿,忙着照顾还在手术台上的女儿。 当晚7点多,医院一实习医生告知仲妻:“你的孩子还活着。”岳母于是来到医院一厕所旁的浴室,在洗手台下面的垃圾桶(放医疗弃物所用)内赫然发现低声哭泣的孩子,此时婴儿裸露着身子,一直在哭,还活着。 当晚,医生征求妻子和岳母的意见:孩子救还是不救?岳母咨询医生孩子存活的可能性到底有多大,邓医生回答说,有50%的可能活下来,活下来有50%的可能会留下后遗症……岳母决定抢救孩子,交了700元钱。孩子随后转入医院重症病房进行治疗。 一份“弃救协议” 记者昨日采访了该医院翟院长,他否认了所谓医生扔小孩的事情。他说,孩子出生后,院方就把孩子交给家属,没再过问。 医院昨日向记者出示了一张医院草拟的“弃救合同”,大致内容如下:患儿孩子早产,体重超轻,成活后仍有生命危险,即使成活仍有遗留后遗症的可能,已向家属交代病情,现家属要求放弃,但患儿仍继续留在我科治疗,患儿若抢救无效死亡或成活后留有后遗症均与本院无关,签字为证,成活后家属仍愿意接受患儿。协议下面有仲先生的签字:“家长放弃治疗,一切责任自负”。落款时间是7月17日。 为何要在“弃救协议”上签字,仲先生称,医院告诉他,孩子正常分娩最少要28周,26周的孩子成活率很低,并有可能出现后遗症。正是在这种引导下,自己才签了那份“弃救合同”。仲先生说自己在这个过程中完全是被动的:“在那种情况下我只能听医生的,医院告诉我这么签,我只好这么签。” 接生医生“消失” “弃救合同”签定后,婴儿开始受到了医院的治疗和护理。半个月后,也就是8月2日,婴儿的舅舅和仲先生来到医院,追究医院丢弃婴儿的责任。然而此时,在这个事件中最有发言权的邓医生却已神秘失踪。据仲先生介绍,事发后没几天,他找到医院询问接生的邓医生,却被院方告之“此人已经离开医院”。该院翟院长昨日告诉记者,邓大夫一个多月前进医院试用,现在已经不知去向,并且也无法与她联络。翟院长否认邓的辞职和扔孩子有关,并这样解释邓的辞职原因:“我们医院工资不高,医生来的多,走的也多,流动性很大”。 双方打起官司 记者了解到,在孩子最需要救治的时候,家长和医院却打起了官司。医院指出,从婴儿接受治疗至今,家属只在最初交了700元费用。如今治疗费用已达到4万余元,如果婴儿家属不为他的治疗埋单,医院将把他们诉诸公堂。而仲先生却告诉记者,孩子的病可能是因为医院大夫将其放在垃圾桶内受冻所致,医院理应该支付救治费用,此外,他还向医院索赔180万元。记者了解到,从17日至今,仲先生及家人只去医院探望孩子两次。医院称,因为家属没有向医院交纳医药费,许多该开展的救治工作没法展开,该用的药没法用。!欧阳四平张颖摄影报道 图片:在重症病房接受治疗的“弃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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