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成立专门机构治理新生儿性别比升高问题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15:5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新华社沈阳8月3日电据辽沈晚报报道,尽管沈阳市出生婴儿性别比仅仅是略高于正常标准,但沈阳市仍成立一个专门机构,采取包括禁止鉴定胎儿性别等措施以扼制目前出现的男女比例失调的苗头。沈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日前成立的综合治理出生婴儿性别比工作小组,目的就是采取多项措施控制性别比过大。 出生婴儿性别比,是指每百名出生女婴对应的出生男婴数。根据权威部门的说法,婴
从社会总体形势看,男孩的数量如果大大多于女孩,这非常不利于未来就业、婚姻等方面的协调发展。因此,国家、省、市计生部门都将对出生婴儿性别比进行控制。沈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技处罗永荣说。 当然,婴儿性别比例失调问题在沈阳市尚不明显。但这已经出现了失调的苗头。如果不采取措施,那后果可能会很严重。沈阳市计生委宣教处处长王鑫说。 沈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沈阳市卫生局等11个部门很快将联合下发《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意见》,明确卫生、公安在治理婴儿性别比中的职责,并将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定期对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个体诊所进行检查,对未经批准而从事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予以取缔。 沈阳市医疗、保健机构严禁利用B超仪鉴定胎儿性别。个体医疗机构不得从事与计划生育有关的各项B超医学检查。 同时,该意见也对孕妇中期引产做出相应的限制。医疗机构在未取得各级计生部门颁发的相关许可证前,不得为孕妇进行中期引产。沈阳市计生委宣教处处长王鑫说:两条措施的目的都在于防止父母判断胎儿性别后,做人工流产或引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