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中专毕业生“困难户”可领低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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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04:42 山西日报 | |||||||||
据新华社贵阳8月3日电(邹宁)贵州省出台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为大学生就业继续开“绿灯”。 据悉,优惠扶持政策包括:毕业半年以上未能就业且因患病等原因短期无法工作并确无生活来源的高校毕业生,由高校毕业生户籍迁入地民政部门参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给予最长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救助,一年后若家庭生活仍有困难,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最低生
毕业半年以上未能就业并要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免费为其提供就业服务。 网络编辑:张清兰 (山西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