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官员涉黑系统化值得警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05:02 现代金报 | |||||||||
时寒冰 今年6月21日,原长春市工商局经济违法稽查分局局长展文波,由于涉嫌严重刑事和经济犯罪,同时还“涉黑”被依法逮捕。展文波案是涉嫌有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案(《新京报》8月3日 )。
官员“涉黑”是最近几年来出现的一种新的腐败趋势,至今已有多位官员因此被抓捕。 今年4月8日,辽宁省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区分局原副局长刘晓明因犯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新华社4月8日电)。今年3月,因给沧州市韩氏黑社会性质犯罪提供“保护伞”,河北沧县公安局原局长王世兰,原政委袁永兴,原副局长李建忠、李玉堂,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原主任提曰强,沧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局长李淑贞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河北日报》3月18日)。 官员“涉黑”已经到了令人触目惊心的地步,突出表现为“涉黑”面大,“涉黑”人员多,呈现出明显的集团化、群体化和系统化特点。比如湖南邵阳市的黑社会头头姚志宏,在为其满一周岁儿子举办酒宴时,赴宴政法干警多达29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多达18人(新华网湖南频道2003年12月3日)。官员屈身为黑社会头头的儿子庆祝周岁,可见他们的关系已经何等的亲密! 官员一旦“涉黑”就难以自拔。在利益的驱使下,在“一个绳上的蚂蚱谁也跑不了”的古老规则下,这些变质的官员会拼命为黑社会犯罪团伙提供保护,为他们提供方便,帮助他们作恶,并主动替犯罪分子销赃灭迹,掩盖罪行。更有甚至,直接充当黑社会犯罪团伙的打手和帮凶,活跃在违法犯罪的第一线。其作恶之多,危害之大,往往都是馨竹难书,骇人听闻的! 2002年3月18日,中国公安部刑侦局局长张新枫指出,中国黑社会组织逐渐成形,其犯罪也越来越厉害,已对社会安全构成威胁(中国新闻网3月18日)。我们无从知道官员“涉黑”到底在黑社会组织的形成过程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但官员“涉黑”客观上加快了黑社会组织的形成,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 7月21日的《瞭望东方周刊》指出:一些腐败分子正从个体生存想联网化、集团化、群体化和系统化生存方向发展。反腐斗争中,往往先要打破这个集团,个体的问题才能暴露,才能查清。这里面讲的是腐败分子与腐败分子的结合,而腐败分子和黑社会犯罪团伙的结合,同样存在着“联网化、集团化、群体化和系统化”的趋向。对照一个个被曝光的黑社会犯罪卷宗,这样的特点再明显不过了。 腐败的官员和黑社会团伙,都会危害社会,当两者结合起来的时候,这种危害就会变得更大更可怕,因此,官员涉黑现象值得我们高度警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