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侦破特大假酒案 低档白酒疯造“五粮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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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06:03 潇湘晨报 | |||||||||
以张星、胡连军等人为首的犯罪团伙,采取单向联系、按“订单”制售等方式,大肆进行制售假冒名酒犯罪。该团伙作案长达3年多,范围涉及湖南、浙江、广东、湖北、重庆等10余个省(市、区),涉案人员100余名。自“5.29”打击侵犯酒类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在省商务厅配合下,省公安厅、长沙市公安局立案,成功侦破了系列特大制售假酒案。 假冒名酒销往宾馆酒楼
自2001年下半年以来,张星(男,41岁,长沙人)先后租用长沙市五一新村9栋307房、20栋东一楼用于制售假冒驰名、知名商标的白酒。张星从佃住在马王堆农科村4组的赵远贵(男,35岁,常德澧县人,在逃)等人处收购“五粮液”、“剑南春”、“小糊涂仙”等酒的酒瓶和包装材料,从林益相(男,42岁,浙江省苍南县人)手中购买瓶盖、防伪标签等。自2003年7月以来,林向张非法销售酒类商标标识价值1.5万余元,共计600件套。现已查实,张星团伙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犯罪500件套,制售假酒5000余瓶。 此外,张星主要向长沙人张景敏、刘辉煌,益阳市的张某,湘西龙山县的李某等人大量销售假冒名酒,其下线有20多人,销售的对象主要是宾馆、酒楼和礼品回收店。 今年5月29日中午,省公安厅经侦总队、长沙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省酒类产销管理办配合下,组织了近百警力将正在进行假酒交易的张星、张景敏、卿某等4人抓获,当场收缴假“五粮液”10件,暂扣用于非法交易的轿车2辆。 非法销售假冒商标标识 犯罪嫌疑人胡连军(男,38岁,湘乡人)伙同周军、小朱、老朱等人从2001年开始,与浙江、广东、福建等地的非法制造、销售他人注册商标的不法分子勾结,分别通过长沙市汽车东站、南湖市场等地的托运站接收购进的假冒“五粮液”、“茅台”、“酒鬼”、“剑南春”等高中档白酒商标标识以及包装材料,再以长沙为中心,向临近省份辐射,非法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标识。 自去年以来,胡连军销售额即在100万元以上,其下线有50余人。胡的警惕性较高和记忆力惊人,凡不是其直接下线,一律不予供货。胡连军团伙涉嫌非法制造、销售他人注册商标3000件套,可配制假酒3万余瓶。 对黑后台将依法严处 截至目前,张星、胡连军因分别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犯罪、非法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罪于5月31日被刑事拘留后,于7月5日被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励明安指出,各级公安机关要紧紧围绕重点地域、重点群体和重点案件,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大对制售假冒酒类食品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对查证属实的黑后台、保护伞,要依法依规坚决查处到位。 王冠华 张世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