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4天 银川出租司机集体停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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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07:5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从7月30日至今,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出租车司机已连续四天集体上访,上访期间,银川市交通受到影响。这次大规模集体上访源于7月28日银川市出台的一系列与出租车行业有关的新规定。政府新规要求每车再交1.8万 28日,银川市在《银川晚报》广告版用一个整版的篇幅刊登了《银川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管理办法》、《银川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更新管理规定》。
银川市在《管理办法》中说:“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有偿使用。凡在经营权竞拍之前以行政审批的方式取得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并在车辆更新后按有关规定取得5年使用期的经营者,期满后再给予5年经营权有偿使用期。 “1999年9月8日通过竞拍取得5年期经营权的经营者,自2004年9月8日起,给予5年经营权有偿使用期。经营者按照上述规定取得的城市客运出租汽车5年经营权有偿使用期,应按每车每年3600元有偿使用出让金标准一次性交清1.8万元,逾期不交纳者,视为自动放弃经营权。在经营期内经营者申请中止出租汽车客运,客运管理部门按标准退还其经营权剩余期限的出让金。” 此外,银川市还对出租车更新作出一系列规定,要求更新车辆必须是排气量在1.6升以上的新车或排气量在1.3升以上、自带清洁燃料装置的汽车。车身颜色必须执行行业规定。 在集体上访期间,部分出租车司机对正在运营的出租车和中巴车实行了打砸行动,共导致40多辆车被砸,公安机关目前已将4名不法者刑事拘留。停止执行政府与出租司机对话 7月31日和8月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人民政府连续发布两个通告,对原准备于8月1日执行的上述管理办法和管理规定停止执行。 2日晚9时30分,银川市召开出租汽车公司经理、出租汽车营运者代表和下派到23个出租汽车公司的工作组成员会议,希望广大出租车经营者和营运人员尽快恢复出租汽车正常营运。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银川市委书记崔波、银川市市长刘学军在对话会上对新《通告》作了进一步的解释和说明。银川市政府要求在通告发布后,“出租车公司、业主和出租车司机,立即投入运营,无正当理由、拒不恢复运营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严厉打击极少数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对煽动、滋事、闹事和威胁、欺骗出租车司机停运的人员,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杜峻晓宁夏日报张虹 张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