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 133名退休职工依法讨回公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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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08:02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铜川讯(记者 胥建礼)133名退休职工在岗及内退期间的工资本该调整,可是铜川煤矿机械厂却不给调整,无奈之下,133名职工将单位告上法庭。铜川市中院近日终审判决,责令厂里对这些职工进行调资。 胡麦来等133名职工是铜川煤矿机械厂的正式职工,1998年11月退休。他们在岗及内退期间,铜川矿务局发文为1998年1月1日在册的职工调整技能工资,133人均为调资对象,但
一审后,厂里不服向铜川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中院认为: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胡麦来等133名职工退休前,理应享受相等待遇,但厂里只为当时在岗者调资,未对胡等人调资,133名职工在权利遭到侵害后,长期得不到解决,应受到法律保护,原判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 法院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在铜川动辄出现职工闹事现象,但胡麦来等133人靠法律为自己讨回了公道,引导了一种新风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