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节水条例瞄准用水大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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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08:32 汉网 | |||||||||
昨日,以推动节约用水为目的的地方性法规《武汉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条例草案用很大篇幅对非居民用水进行规范。 经营洗浴、洗车等行业必须安节水设施 洗浴、游泳、水上娱乐、洗车等行业耗水量高,而生产饮料、纯净水等行业则是以水
对新、改、扩建项目,应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入使用。节水配套设施将纳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此外,节水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广新的节水设备和器具。所以,条例草案一方面禁止使用落后的、耗水量高的用水器具,一方面将定期向社会公布节水型设备、器具名录,鼓励单位和居民使用。 超计划用水按2-5倍缴费 为实现计划用水,条例草案规定,非居民用水户应于每年12月1日前,向节水监管机构提交下一年度的用水计划申请。未进行申请且逾期不改正的,其用水计划按照同行业平均用水水平的80%予以核定。 对超计划用水实行累进加价。超出计划的部分,按照标准水价的2至5倍缴纳水费。草案规定“用水应当计量”,不再实行包费制。 水平衡测试跑冒滴漏一览无遗 条例草案规定,“非居民用水户应当每3年进行一次水平衡测试”。 所谓水平衡,是指用水单元输入水量始终等于输出水量。通过对用水单元的实际测试,得出其用水参数,并根据平衡关系分析用水合理程度。以一个企业为例,水平衡测试通常安装一个自来水总表,各车间各安装一个分表,以此对企业的用水是否总体平衡进行测试。通过测试,企业内部自来水跑冒滴漏情况将一览无遗。(记者宋兰兰)(来源:长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