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如果脏乱差临街单位要受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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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08:59 山西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曹秀娟 实习生孟磊)从7月30日起,省城各机关、单位、团体陆续收到一份太原市市容环卫部门发出的书面告知书:今后门前如果脏乱差,临街单位要受处罚。 告知书要求各单位应履行以下8项责任:本单位或个人(含租赁)的建筑物,无破损、无乱刻画、乱张贴等现象;临街经营性单位或个人不得占道,不准接纳无证经营者;随时保持门前自行车整齐有序存放,并留出人行通道,保障人员和车辆畅通无阻;门前责任区内不
如果责任人发现有损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有权向市容环卫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