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总把职工安康放在维权首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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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09:04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孙覆海实习生王端鹏)近日,山东省总出台了《关于认真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意见》,强调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把维护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放在维权工作的首位。 《意见》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强源头参与,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标准以及政策的制定,并监督其贯彻落实。要加强对安全形势的分析,对安全
省总工会要求对于检查出的重大隐患,企业工会要用书面形式向企业行政反映报告。工会在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时要旗帜鲜明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及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应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监督、帮助企业制定预防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维护遇难职工家属和受伤职工的经济利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