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违规网吧奖5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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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09:36 沈阳今报 | |||||||||
记者岳阳 <<新闻提要<<<< 今报讯凡市民主动举报存在未成年人上网、超时经营、私自上网浏览黄色、反动内容等违规行为的网吧,经查证属实每次奖励举报人现金100—500元。这是日前沈阳市文化局出台《沈阳市举报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试行)》作出的规定,是沈阳首次对举报违规网吧行为给予奖励。
<<具体措施<<<<举报7种违规行为 市民若在网吧发现以下7种行为可进行举报: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开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反国家法规、规章、规定,擅自出租转让营业场所的;未记录上网信息、未按规定保存备份、未落实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的;向未成年人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经营含有色情、赌博、暴力、愚昧迷信等不健康内容电脑游戏的;未办理企业登记注册开办上网服务或超范围经营的;未在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许可证以及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 举报人可得500元 举报人提供线索但未提供证据,经查属实的奖励100—200元奖金,举报人提供证明材料及证据,经查属实的奖励200—500元奖金,有特殊贡献的举报人可以不受奖金数额的限制。举报人在收到领奖通知之日起9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领取奖金,任何人不得代领,逾期不领视为主动放弃。《办法》规定,两人以上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的举报人,两人联名举报的,奖金按人数平均分配。举报电话全天开通市文化局:81102347;市行政执法局:22516811市公安局:23105347;市工商局:2401186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