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为旅游非法索贿20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09:39 每日新报 | |||||||||
王京涛马春江马林加 新报讯【记者王京涛通讯员马春江马林加】毕业参加工作的女大学生,因痴迷于旅游,在短短两年内非法索贿20余万。昨日,本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批准将其逮捕。
经审查表明:嫌疑人于莹(化名)是广东某大学毕业生。2002年3月应聘本市某服装公司,上班一个月就被任命为公司特许经营部经理助理。其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多次向有业务往来关系的企业索要钱财,截至案发时得到赃款20余万。所得赃款,大部分用于其个人到香港、深圳、珠海等地的旅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