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出台首部林业地方条例 规范林业部门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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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10:01 东北新闻网 | |||||||||
东北新闻网8月3日讯(记者 马哲) 今天,记者从省林业厅获悉,《辽宁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辽宁省林业历史上第一部专业地方法规。这部林业法规必将对我省林木种苗发展、林业生态建设、国土绿化等发挥重要作用。 “兼职运动员”变成“裁判员”
《条例》中的第三十条引人注目,它规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林木种子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允许有下列行为—— (一)参与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 (二)违反规定发放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三)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违反规定收费; (四)非法干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者自主权; (五)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这样,林业部门已经从过去参与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兼职运动员”变成了一个彻底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的“裁判员”。当然,这部条例的实施也将一改辽宁各级人民法院对于提交上来的林木种子案件在处理上都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的窘境。 林业,任务十分艰巨 辽宁省属北温带气候,地形和小气候变化复杂,木本植物种类较多,有林木种质资源700多种。全国第四次森林资源连查成果显示,我省林地面积森林覆被率为31.84%。 但从整体看,我省尚属少林省份,荒山秃岭多,仍有1568万亩的宜林荒山荒地尚未绿化,还有1313万亩的沙化土地急需治理,矿区废弃地治理、低产林改造和城乡绿化任务还十分艰巨,局部地区水土流失和沙漠化现象十分严重。 此外,经济发展和人口的增加,生物入侵,空气污染和全球气候变暖导致大多数物种难以适生。生物的生存空间变小,种质资源趋于枯竭,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现实是严峻的,一种植物的消失就会影响20-30种动物的生活,一个种(含物种、细菌等)的灭绝,会造成3-5个种的死亡。 据林业厅王文权厅长介绍,目前,辽宁林木种子管理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是: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力度不够;林木种子市场秩序较为混乱,假劣林木种子坑农害农的事件时有发生;虚假广告在媒体大量传播…… 珍贵乡土树种回乡记 针对保护不利的问题,王文权厅长讲了辽宁珍贵乡土树种“马氏杨”曲折的“回乡历程”。 “马氏杨”又称臭梧桐,杨属,落叶乔木,生于海拔1000米以上的山沟溪旁。10年前,在植物抗性的科学杂交实验中,辽宁省发现生长于东北山区的“马氏杨”已经灭绝了,随着消失的是这个物种优良的特性。 经过辗转曲折的打探,林业部门得知,日本保存了杨树的基因谱。经过反复的谈判磋商,最后以30万日元的价格,将阔别家乡已久的“马氏杨”采集回来。 王文权厅长说,通过立法的形式,能够最大限度地保存生物物种和优良基因,对将来合理开发和利用这些物种资源,造福子孙后代,保持生物物种的多样性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数字林业: 目前,全省已建成国家级林木良种基地22处,省级良种基地55处,分布在省内11个市23个县区,总面积18.6万亩,其中种子园2万亩、母树林7万亩、采穗圃4万亩、各种实验林6.6万亩。 主要有红松、落叶松、樟子松、油松、板栗、核桃等20多个树种,年均生产良种25万公斤,良种造林使用率已达34%。全省现有采种基地18处,主要为日本落叶松、红松、油松、樟子松、刺槐紫穗槐、胡枝子和乡土阔叶树等20多个树种,总面积72万亩,年产种子120万公斤。 截止到今年6月份,全省有苗圃9864处,其中国营苗圃277处、集体673处、个体苗圃8914处。总育苗面积28.9万亩,年产苗木23.9亿株,其中年产成苗17.9亿株。 我省的林木种苗行业管理网络已经形成,现有省、市、县三级林业种苗管理站62个,具有种苗质量检验资格的单位52个,职工411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118人,林木种子检验员242人。基础设施建设比较完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