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退耕还林 改补粮为补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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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10:09 贵州日报 | |||||||||
贵州省人民政府日前发出通知,对退耕还林补助政策进行调整,从2004年起原则上改退耕还林补助粮食为补助现金。 具体办法是,贵州省财政按中央财政核定的每亩退耕地150公斤原粮、每公斤原粮1.4元的标准;连同省级财政承担的每公斤原粮0.06元的调运费一并包干给各市、州、地。在向退耕户补助现金时,各市、州、地按上述标准,将省财政包干的补贴款连同市(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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