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费不低于11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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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10:16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记者陈博盛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有关方面获悉,平阳“7.28”特大火灾事故除事先确定的17名死亡人员外,目前新增了一名失踪人员。据悉,对于在火场废墟中找到的16具遗体(另外一名安徽籍女工胡某因跳楼当场死亡),已全部进行DNA身份确认。
据了解,遇难的17人中,其中16人为温州辉煌皮革有限公司的员工,另一人为平阳县山门镇人,事发当晚来厂找一名相识的班组长,要求帮助介绍工作,不幸遇上火灾身亡。另外经多方查证,确定失踪人员为周某,男,28岁,水头镇江屿人,为“辉煌”员工。 火灾发生后,平阳县委县政府抽调机关及有关乡镇负责人等,组成了18个善后处理小组,认真做好死者家属的思想安抚工作,并积极进行善后处理。同时,平阳县企业家协会发起了为死伤人员善后处理进行的捐款活动,得到广大企业家积极响应。目前17名遇难者的家属与事故善后处理小组,已全部签下了同意火化和赔偿处理协议书。截至昨天下午6时,已火化了8具遗体。 据透露,按照新的劳动工伤条例,并结合每个遇难者的家庭具体情况(如父母赡养、子女抚养等),每名遇难者家属将获得不低于11万元的赔偿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