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一铸造厂发生爆炸事故 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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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10:34 宁夏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李云华)昨日凌晨3时许,位于灵武市崇兴镇海子村东山坡上的海鹏铸造厂发生爆炸,造成该厂工人2人死亡3人受伤。 据了解,事故发生时,海鹏铸造厂丁生国等5名工人正在厂院内用电炉炼制收购来的废铁。由于炉口较小,有部分废铁只能切割后加入电炉。在用氧焊切割废铁时,突然发生剧烈爆炸,碎铁片四处飞溅。爆炸中,在焊机旁操作的丁生国当场死亡,其弟丁生全在送往医
事故发生后,灵武市公安局干警迅速赶到现场,将3名伤者立即送往医院救治,并封锁了现场。随后,银川市、灵武市有关领导到达现场,成立了由灵武市安检局、公安局、环保局等部门组成的事故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由于爆炸原因不明,银川市公安局防爆专家提取了现场遗留物,正在分析事故原因。 目前,受伤的3名工人在灵武市人民医院进行治疗。伤势最重的张金海被爆炸飞起的铁片击伤全身数十处,伤及脾脏,术后正在观察。事故中死伤的5人均为同心县田老庄乡农民。海鹏铸造厂厂长周海鹏被灵武市公安局传唤。 记者采访了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的一位负责人。他说,海鹏铸造厂于今年4月正式投产。按照程序,企业投产之前,必须经过安检、环保、土地等部门检查合格后,出具相关手续,方能领取营业执照,由供电部门供电后进行生产。但截止目前,该厂却在没有安检、环保等部门出具评价报告的情况下,领取了营业执照并通电进行了生产;该厂的经营范围为翻砂件铸造,但经初步调查,该厂却在生产地条钢,明显属于违规生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