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境外企业直接招境内劳务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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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10:43 东南快报 | |||||||||
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日联合公布《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提出,境外企业、自然人及外国驻华机构不得直接在中国境内招收劳务人员。 《办法》强调,未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未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擅自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经营活动的,由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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