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政府参股事件:为何不选择法律解决途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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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10:46 法制日报 | |||||||||
记者离开庆元县后,县调查组进驻印浆村,对村民进行讯问、调查;《庆元县政府4部门竟是公司股东》一文见报后,公安人员突然进入村民家中“搜查”,一时间印浆村陷入一片紧张之中———为什么不选择法律的解决途径?本报记者薛子进 由于浙江庆元县左溪流域一、二级水电站商业性的工程建设,将使8个村数千农民面临失地断流的困境(详见本报2004年7月20日《庆元县政府4部门竟是公司股东》一文)。但由于
记者了解到,在这场开发商与失地断流农民之间的矛盾冲突中,当地的执法机关多次介入其中。据农民统计,因反对征地被打伤(有法医鉴定)的近10人;被公安机关拘押的有10多人;被公安机关传讯的则有近百人次。 县调查组进驻村里,公安人员突然进入村民家中“搜查” 在记者离开庆元县后,一个由县公、检、法、国土等部门和镇政府20多人组成的工作组就进驻到印浆村,对村民们实施讯问、调查。一时间,印浆村陷入一片紧张之中,几个村民被迫去省信访局“越级上访”。 《庆元县政府4部门竟是公司股东》一文见报后,县公安局的警察对印浆村村民吴养木(报道中出现在照片上的那位村民)、胡守件等上访村民的家进行了“搜查”,只因这些村民提前跑上了山,才躲过“一劫”,至今流浪在外不敢回家。 毛华敏律师对此忧心忡忡地对记者说:“暴力行政造成的后果,不仅是对农民人身和财产的伤害,也是对政府权威和信用的侵蚀。那些失去土地和面临断流缺水的村民们只是诉求起码的公平补偿,我们的某些地方政府部门为什么不选择法律解决的途径,而非要使用行政强制手段激化矛盾呢?” 迫切希望保护自身权益的村民们开始寻求法律诉讼途径 由于害怕该县律师不敢“得罪”该县政府的缘故,左溪村胡勤英聘请了外县的浙江申信律师所毛华敏律师作为代理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胡勤英依法向丽水市公安局递交了“不服庆元县公安局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书,向县法院递交了反诉左溪水电公司砍伐林木、侵占林地侵权状书; 2004年4月28日,左溪村5名村民怀着希望上书庆元县政府,要求县政府从速制定征用土地补偿标准,并以政府令的形式公布施行;从速规范征用土地程序,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制止水电站业主(指左溪水电公司)的暗箱操作; 2004年5月,左溪村、印浆村数百名村民先后聘请毛华敏律师为诉讼代理人; 2004年5月12日,印浆村200多名村民依法向水利局递交了报告,要求其依法解决因左溪水电站筑坝而造成断流的损害赔偿和补偿; 2004年5月25日,左溪村312名村民和印浆村193名村民同时向浙江省政府递交了行政复议书,要求省政府依法撤销省水利厅《关于庆元县左溪一、二级水电站主体工程开工建设的批复》,理由是这个水电站的征地主体不合法、补偿标准不合法、征地程序不合法、丈量征用的土地林地不合法。6月11日,省政府已受理此行政复议; …… 因左溪水电站的开发而失地断流的众多村民,已经逐步走上了通过法律保护自身权益的途径。 左溪村的几个村民代表在给律师的一封信中写道:“我们会按照法律的章程,法律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和广大村民,不能违规更不能违法,也不发生群体性暴力冲突,不发生法律和禁止的各种违法行为现象。”印浆村的村民也在给律师的信里保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我村有关的补偿问题,我们一定会遵纪守法。” 律师依法代理却被视为“煽动群众” 在左溪村、印浆村、石塘村,记者采访了一些村民。他们都对那几次政府部门强行抓走村民的往事记忆犹新,以至说起来还心有余悸。 本来能够通过法律诉讼解决的问题,为什么非要强行使用行政暴力手段激化矛盾呢?一位失地的村民代表对此坦言:“县里的干部在水电站入股谋私,要是上法院解决,他们还能捂着盖着吗?如果法院依法保护了我们农民的利益,那不是“损害”了那些政府股东的利益了吗?” 毛华敏也坦言,律师的介入为失地的村民们及时地提供了法律上的帮助,使村民们清楚地知道自己拥有哪些是受法律保护的权益,明白了只有依法办事才是解决问题的最有效的途径,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这些村民群体性“越级上访”。 但是,有人却不这么看。6月20日,左溪水电公司给丽水市委、市政府及庆元县委、县政府打了一个紧急报告,要求“迅速制止律师煽动群众、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非法行为,以免企业因此而造成更大的损失”。 丽水市司法部门对这个报告非常重视,立即派专人进行了全面调查。7月7日,调查组最后结论: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律师在代理案件中存在煽动群众、扰乱社会稳定和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等违法违纪行为。 记者了解到,这几起涉及农民权益的诉讼对律师的压力很大。为慎重起见,律师多次向丽水市司法局和省、市律师协会请示汇报,并得到上述部门的具体工作指导和风险警示。 经知情人透露,即便律师如此小心翼翼,庆元县还是专门成立了由公安局牵头调查“律师煽动群众一事”的调查组。由于时间原因,记者未能对这一情况进行核实。 毛华敏律师意味深长地对记者说,“群众利益无小事”,人们不会忘记,“嘉禾事件”已成为“地方政府滥用行政权力、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的代名词,个别地方的行政执法机关也成了“保护”某些利益集团获利的工具,但愿庆元县不会这样。 本报将继续关注这些面临失地断水农民的命运。 : 2003年4月23日,因前一天印浆村村民与镇干部、警察在丈量土地时发生冲突,凌晨4时,县公安局出动上百人突然包围了该村,抓走村民4人;其中胡建平、胡建华二人被公安机关宣布劳动教养,随后左溪水电公司和镇干部又以放人为交换条件,逼迫村干部、村民代表违心地在征地协议上签字,二人在第二天被放回(所外执行); 2004年3月31日,县公安局几十名警察与乡镇干部来到左溪村,以“阻碍施工”为由将保护自家山林的女村民胡勤英连抬带拽地拖上警车,致使胡勤英的下身完全赤裸,造成几百人围观的恶劣影响;随后胡被公安局行政拘留3日; 2004年4月16日,青竹村300多村民因征地手续不妥等问题与左溪水电公司施工队发生对峙,县公安局出动100多名警察到现场驱赶村民,并拘留村民毛茂绿、毛昌彬2人; 2004年5月17日,石塘村村民为保护挂牌古树与施工队对峙,县公安局动用几十个警察到场强行驱赶村民,并当场抓走村民胡青香等4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