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底清理违规户外广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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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10:5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提高户外广告质量,美化城市景观,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市政府于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通告》,要求月底前彻底清理违规户外广告。 《通告》要求,我市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区行政区域内的户外广告设置单位,须于8月31日前普遍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活动,自行清理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户外广告
对于应拆除的户外广告,逾期未拆除的,由市城市管理监察总队依法查处,并予以强行拆除。对个别抗拒执法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史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