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法官”举槌 小“律师”舌战(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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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10:56 海峡都市报 | |||||||||||||||
模拟法庭上,14位杨桥中学初二学生分别扮成审判长、公诉人、律师、书记员,首先,“公诉人”大声宣读“起诉书”。“起诉书”称:“被告人曾学、应善(均为虚拟名)因缺乏法制观念,多次以威胁、要挟等手段,勒索他人钱财,被提起公诉。” 当“审判长”宣布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后,两名“被告的辩护人”很快从包内掏出材料,与“公诉人”展开了“控辩双方”的激烈舌战。一小时后,“审判长”当庭宣判,两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据了解,自2000年开始,杨桥中学模拟法庭已经三次“开庭”,该校德育处李清老师说,之所以举行模拟法庭活动,主要是根据学生好奇心强、愿意实践的心理特征,用发生在学生身边的、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例,共同分析犯罪的原因,让学生们自己处理、讨论这些矛盾,效果远比在课堂上灌输法律知识好,学生可由被动学法变为主动学法。 N本报记者 雷王蕾/王浩志/文/图/坊间小记者/廖方波/郑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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