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台女重获自由(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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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11:04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坐台女落入缉毒队长陷阱2001年6月,西固区公安分局缉毒大队原副大队长赵明瑞及警员倪兴刚为完成缉毒任务,与东乡农民马进孝合谋制造一起毒品案件。马进孝瞄上歌厅坐台女彭清。在马进孝与赵明瑞及倪兴刚的预谋下,7月21日彭清在将装有假毒品“海洛因”的包转交赵、倪时被抓获,包内“块状物”经过西固公安分局检验证明其中含有海洛因。2001年12月19日,彭清被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贩毒罪判处死缓。后经省高院死刑复核发现疑点,将该案发回重审。2003年6月5日,兰州中院重新开庭审理了此案。 前天,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彭清送交毒品的事实虽然存在,彭清为获取酬金送交毒品在主观上也是明知的。但现查明的是在这一事实的后面是人为设局,以重金诱使本无犯罪意图的人产生犯罪之故意,加工制作所谓的“毒品”,设计既充当特情又是所谓的毒品所有人又为“卖主”来进行的所谓的毒品交易,抓获了设计制造出的“送交毒品的人”。所以,彭清的行为自始至终是在诱使和设计的圈套下而为,因此,客观上不可能导致发生对社会的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宣告被告人彭清无罪。(王敏靳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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