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恐慌报复当选村委 东丽恶霸被绳之以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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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11:18 新华网 | |||||||||
村委会换届选举期间,闫某某等纠集多人采取枪击、爆炸等手段,疯狂报复当选委员,在社会上制造恐慌气氛,在该地区影响极其恶劣。日前,东丽区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审判,以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爆炸罪、非法买卖枪支罪等,分别判处首犯闫某某、李某某有期徒刑18年,其他各涉案人员也被判处不等的刑期。 “仇家”窗台引爆礼花弹
被告人闫某某、闫某均是东丽区军粮城镇苗街村村民,姐弟关系。去年4月至7月,该村村委会及村党总支换届选举期间,被害人杨某某、郑某某、刘某某等顺利当选,与上述二被告人关系较好的原书记落选。对此二被告人心存不满,遂决定对上述三被害人实施报复。 被告人李某某与闫某某曾同在新疆服刑,后二人共同经营洗浴中心。闫某某将烦恼告诉了李某某。去年5月19日晚,李某某纠集李某、刘某等携带火枪在杨某某家附近开枪将杨某某的尼桑旅行轿车玻璃打碎后离开。 之后,闫某某将下一报复对象确定为被害人刘某某和该村党支部成员孙某某的哥哥孙某。他先打电话通知朋友“四肥”(被告人张某)带李某某指认刘某某家。6月7日晚11点,在闫某某指使下,李某某等驾车携带礼花弹,先后来到刘某某家和孙某经营的惠临饭店,在刘某某家南屋外窗台和饭店厨房的外窗台上各放置一枚礼花弹,并分别引爆。爆炸引起的强烈震动造成房屋玻璃破碎及铁制护栏变形,连附近居民房屋的玻璃也被震碎。经鉴定,该礼花弹威力极强,其主装药与10枚军用木柄手榴弹装药的爆炸威力相当。 堵截宿敌伤及无辜 屡屡得手的闫某某又将目标对准和他素有积怨的村民郑某某。同年6月17日,闫某某指使“四肥”为李某某等指认郑某某。李某某遂纠集他人携带铁棍等,驾一无牌照奥迪轿车到村委会附近持乱棍打向或扔向郑某某。闫某某在6天后又指使李某某纠集被告人边某等五六个人,携带片刀、铁棍等乘车到郑家报复,不料误入其邻居宋某某家院内,持凶器对其进行殴打,致头肩部多处受伤,经鉴定为轻伤。 小小矛盾持刀行凶 身为姐姐的被告人闫某经营本村一储运公司,去年7月19日,因占地问题闫某与村支部委员刘某某发生矛盾。3天后,刘某某再次到储运公司开会研究上述问题时,闫某电话通知其弟。此后,李某某、郑某携带尖刀驾车来到储运公司,李某某在外等候,郑某持刀进入会计室将刘某某腹部捅伤,致失血性休克、小肠破裂、肠系膜破裂,经鉴定为重伤。 去年7月间,为了作案“方便”,李某某受闫某某的指使,在塘沽区购得单管猎枪一支,并于当月23日将该枪和礼花弹等物移至被告人刘某家中藏匿,案发后被收缴。(完)(通讯员刘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