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个家庭暴力防护中心在罗湖成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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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16:15 深圳晚报 | |||||||||
丈夫毒打老婆不是家务事 全省首个家庭暴力防护中心在罗湖成立,九大部门联合创建反家庭暴力干预机制 本报记者陈娜实习生裘利报道丈夫毒打老婆再也不是家务事了。昨日,全省首个家庭暴力防护中心在罗湖成立。区委政法委、罗湖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区
初步形成三级防护网络 罗湖区家庭暴力防护中心成立首日即对外公布了热线电话(25666427),10个街道办事处同时设立了分中心,街道妇联、司法所、社区警备室相应设立了报案点,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区、街道、社区三级防护网络。罗湖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曾节在讲话中指出,家庭暴力防护中心将实行首问责任制,第一位信访接待员为首问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做出必要的处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当事人的请求。 每个街道办设立一个监督员 为了使家庭暴力防护中心能更好发挥作用,罗湖还成立了家庭暴力防护中心的监督机制,每个街道办设立一个家庭暴力监督员,聘请了首批10位社区家庭暴力监督员。在受聘仪式上,监督员蒋敏告诉记者,她们的工作是监督防护中心的运作,做好群众的宣传工作,必要时将直接介入案件,为求助者寻找解决方法。 据介绍,各社区报案点在接到报案后,工作人员除做好登记、调解和指导工作外,必要时还将出具法医鉴定委托书。罗湖公安分局法医鉴定中心和有关指定医院在收到委托书后,将及时对各类家庭暴力受伤者依法进行司法鉴定,出具司法鉴定书,为司法机关处理案件提供证据。 作者:记者陈娜实习生裘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