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物华股份董事长张玉琦因滥用职权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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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17:35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8月4日电(记者李京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受理了中国再生资源开发公司总经理兼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再生资源办公室主任张玉琦滥用职权案。张玉琦被指控在担任物华公司董事长期间,擅自将1400万股物华股份出售,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今年51岁的张玉琦是正局级干部,物华股份是中国企业上市采用指标制年代的产物,占用的是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1997年度的上市指标。
因此,供销总社下属的中国再生资源开发公司为物华公司的原第一大股东,再生公司总经理张玉琦担任物华股份董事长、法人代表。2002年年底,供销总社发现张玉琦违规转让物华股份的股份,致使供销总社失去了对物华股份的控股权,随即展开调查。今年4月,张玉琦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贪污罪逮捕。 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张玉琦于2002年11月,在担任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受该公司的股东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委托,负责保管总社在该公司的股份期间,未经总社同意,擅自将总社持有的1400万股物华股份出售,造成损失364万余元。检察机关以张玉琦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一中院拟于近期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