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冰冰黑社会犯罪团伙60人今天听判 7死刑4死缓(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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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18:19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兰州8月4日消息(记者孟永辉焦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马冰冰黑社会性质团伙犯罪案,经过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精心审理,今天作出了一审判决。 马冰冰黑社会性质团伙犯罪涉及被告60人之多是甘肃省第一、全国罕见的,从1992年至2001年间,该团伙杀人、伤害致死人命11条,重伤、轻伤各4人,轻微伤5人。共有27起犯罪,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十余个。 据了解,该犯罪团伙成员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有37人,占犯罪总人数的62%。罪犯中有16人曾因抢劫、故意伤害等罪被判刑,有的曾三次被判刑,但仍然不思悔改,继续犯罪。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连生介绍说:该团伙犯罪案时间跨度大,作案起数多,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反应强烈。在案件的审理中,法院始终坚持体现“严打”方针,依法该重判的坚决重判;坚持体现罪行法定原则,体现罪行相适应原则,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具有立功、自首、认罪态度好,能如实交代罪行情节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对于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的依法宣告无罪,予以释放。 该团伙的马阿丹等45人也在今天被依法判处徒刑,3人以窝藏罪等免于刑事处罚,1人无罪释放。同时,法院还对马冰冰等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进行了判决。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肖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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