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合作联席会议第七次会议在广州举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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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21:49 新桂网 | |||||||||
新华社广州8月4日电(记者车晓蕙)粤港合作联席会议第七次会议4日在广州召开,这是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全面实施之后,粤港两地政府召开的一次大规模、高层次的重要会议。 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分别率领粤港代表团出席并共同主持会议。黄华华与董建华在热烈坦诚的气氛中对如何进一步抢抓“安排”先机、全面加强
双方认为,面对全球区域经济合作方兴未艾、特别是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即将建立、“安排”全面实施、“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全面启动的大好机遇,粤港双方要以更加开放、积极、务实的姿态,按照“前瞻、全局、务实、互利”的原则,紧紧围绕粤港合作联席会议第六次会议确定的目标,在今后10至20年内,努力将包括广东、香港在内的“大珠三角”建设成为世界上最繁荣、最具活力的经济中心之一,发展合作成果,拓宽合作领域,扩大合作腹地,提高合作水平,争取更大成效。 会议经过认真讨论,粤港双方同意下一阶段重点加强14个方面的合作:共同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支持在粤港资企业做强做大;吸引港资企业到广东东西两翼和山区发展,扩大粤港合作腹地;加强粤港服务业合作;支持广东企业赴香港发展;支持广东企业到香港上市;加强粤港科技合作;联合推介“大珠三角”;深化粤港旅游合作;加强粤港城市规划交流与合作;加强粤港口岸合作;加强粤港教育合作;加强粤港公务员交流;开展应对国外“反倾销”的工作交流。双方还将积极推进在文化、环保、信息、卫生、体育、警务等其他领域的合作。 双方同意在原有的专责小组的基础上,成立3个新的专责小组:粤港携手共同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专责小组、粤港城市规划交流与合作专责小组、粤港公务员交流专责小组。至此,粤港合作专责小组已从原有的15个增至18个。 作者:车晓蕙 (来源:新华社) | |||||||||